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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深夜在家K歌蹦迪、大清早窗外跳起广场舞……这些让居民备受困扰的社会生活噪声,在明年有了“新解法”。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其中,针对社会生活噪声,加大处罚力度,情节严重者,可能被拘留十日。对此,12月19日,记者采访了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王晶律师,对社会生活噪声的涵盖范围、新法施行后市民如何维权,给出普法提示。
01 餐饮店喧哗、广场舞、高音喇叭揽客 均属社会生活噪声
“社会生活噪声指除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噪声之外,人为活动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王晶律师列举了几类常见场景:一是常见的商业经营噪声,如商铺高音喇叭揽客、KTV音响、餐饮店喧哗;二是公共娱乐健身噪声,如广场舞、露天演出、晨练甩鞭等;三是居民生活噪声,如夜间装修、家庭乐器演奏、宠物持续吠叫等。此外还可能涉及居民区高音宣传、违规使用音响设备等。
记者注意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新法’明确了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劝阻调解无效,持续扰民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王晶律师解释道,违法者除了可能被拘留、罚款外,还可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若噪声行为同时违反环保等法规,还可能被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02 遇到噪音扰民怎么办? 劝阻无效继续扰民可报警
针对“明年起,遭遇噪声困扰,根据新法,市民如何正确维权?”这一问题,王晶律师梳理出了清晰的维权路径。
“首先,受到干扰的市民可以向物业、居委会/村委会、业委会反映,要求依法劝阻并留存记录(如调解协议、沟通录音),劝阻无效仍持续扰民的,拨打110报警,提供时间、地点、噪声来源、劝阻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她还建议,可以进行民事诉讼,收集噪声检测报告、就医记录、误工证明等,向法院提起侵权责任纠纷诉讼,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发现,除了社会生活噪声外,还有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新法施行后,社会生活噪声扰民归公安部门管理,那其他类噪声由哪些部门管理?
“市民可根据噪声类型,向相应主管部门投诉反映。”王晶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工业生产噪声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噪声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机动车违规鸣笛等交通噪声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铁路、航空及交通干线噪声则分别由铁路、民航及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管理。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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