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市法院毒品审判工作及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并对近年来的审结毒品犯罪案件工作进行了通报。 市中院副院长刘宏宇介绍说,2017年至2019年,自贡全市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60件,判处毒品犯罪分子728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死刑52人,死刑核准率100%,判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127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455人。 “依法运用刑罚惩罚毒品犯罪,是治理毒品问题的重要手段,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禁毒斗争的主要方式。”发布会上,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宇介绍,近年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打击毒品犯罪的作用。依法严惩走私、制造等源头性犯罪,全市法院毒品案件重刑率达17.42%;加大了对零包贩卖、非法持有毒品等末端毒品犯罪的处罚力度。三年来,全市法院累计判处零包贩卖、容留他人吸毒类案件312件345人;加大了财产刑的判处和追缴力度,注重从经济上制裁和打击毒品犯罪;对属于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犯,坚持从严把握减刑条件。 同时,自贡全市法院牢牢把握以审判为中心,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不断规范完善毒品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形成了打击毒品犯罪的强大合力。三年来,全市法院以庭审“实质化”方式审理毒品案件数为159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案件11件,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和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四类”人证出庭案件55件60人,有效提升了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质效;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自贡市中院联合市司法局制定下发了《自贡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三年来,全市法院累计为153件毒品案件的被告人指派律师辩护;加强审判指导和培训,统一裁判尺度。针对基层法院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中的短板和问题,组织全市审理毒品案件的法官进行专业培训和参加四川省法官学院的集中培训,强化案件指导,统一毒品案件法律适用和裁判证据标准。 据了解,自贡全市法院始终把禁毒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纳入整体工作规划,推进禁毒宣传教育经常化、社会化。充分利用“6 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与社区、学校建立禁毒协作机制,助力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良好氛围;切实履行自贡市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禁毒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禁毒目标任务,不断加强与同级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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