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中学校可以自主招生吗?
答:不可以。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规定,全省“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即全省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自行开展招生录取登记,不得向学生和家长许诺招生录取,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录取面试、测试和考试,所有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只能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以中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二、普通高中学校可以跨市州招生吗?
答:不可以。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规定,从2020年起,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因此其他市州学校如果擅自到我市或通过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个人组织开展与招生有关的宣传、报名登记、培训、测试、考试,甚至直接招生,均属违规招生行为。
三、培训机构、个人可以为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登记、测试、考试、直接招生吗?
答:不可以。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39号)规定,坚决制止所有中小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所以任何培训机构均不能为任何学校开展与招生有关的宣传、报名登记、培训、测试、考试,或者直接招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个人与学校挂钩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实一起,坚决处理一起。
特别提示: 1.不要相信任何培训机构、社会中介、个人声称的为某学校组织的招生宣传、报名登记、培训、测试、考试,甚至直接招生。 2.不要相信任何培训机构、社会中介、个人等声称的有“内部指标”、能“代理招生”等诈骗行为。如遇此类情况,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3.不要向任何培训机构、社会中介、个人缴纳与招生有关的培训、考试、中介等费用,不要与任何培训机构、社会中介、个人签订与招生有关的任何协议。 4.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网站发布的招生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