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申报自贡市退役军人就业创 业承训机构的公告 为强化自贡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其从军事人力资源有效转型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现将申报自贡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原则为在本市注册的机构;市外注册机构需在本市成立有分支机构。 (二)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具备承接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三)具有与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实训场所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相关证书获取率和培训后推荐就业率较高。 (五)遵守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学风好、风气正、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的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12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逾期不予 受理。 三、申报材料 1.《自贡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申请表》 (附件); 2.审批设立机构的批准文件或相关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3.教学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租赁的提供存续期的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4.申报专业(工种)师资配备情况表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评员资格或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申报专业国家职业标准、教材(教学资料)样本; 6.教学设施设备清单。 四、评审认定 1.申报资料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资料报自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与就业创业科(自贡市汇川路876号),不接受邮寄申报资料; 2.市退役军人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合格后,认定为自贡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承训机构,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联系人:黄女士 【来源:看度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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