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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湖派出所接到一女子黄某报警称自己家中贵重物品被盗,民警快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在向黄某了解情况时,黄某称近段时间家中进出并无他人,唯有一男子肖某来过一次且有短暂停留。
出于黄某的怀疑,民警找到了该男子肖某,并对其进行了询问,通过多方调查,排除肖某盗窃嫌疑。但肖某却从中道出了另一个爆炸新闻。
肖某称自己确实到黄某住处停留过一次,但双方主要是为了发生男女关系,且肖某还向黄某支付了300元的服务费。这不是卖淫嫖娼违法行为??
肖某供述:其在某交友平台与黄某认识,双方在交谈了一段时间后,肖某提出想到黄某家中与其见面并发生性行为,黄某同意了肖某的要求,但前提是肖某必须支付其400元作为服务费。双方在一番讨价还价后,最终以300元的价格达成交易。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黄某被盗窃一事立案侦查。但肖某、黄某二人因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同样应接受法律的惩戒,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黄、肖二人行政处罚。
春节温馨提示
卖淫嫖娼不仅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夫妻感情,破坏家庭和谐,更是违法行为。警方将继续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查处力度,坚决从严打处。同时,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不良诱惑,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净化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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