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2月10日,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再次发布《关于四川善雄慈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通告(二)》,对这起备受关注的非法集资案办理进展情况予以通报,并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退赃退款。 善雄慈航实际控制人黄鹤邦鼎(左一) 通报内容如下: 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已对犯罪嫌疑人黄鹤邦鼎实际控制的四川善雄慈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依法立案侦办,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协调下,专案工作正稳步推进,现将案件侦办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已抓获冉辉、潘利等12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采取了逮捕、拘留等刑事强制措施,对其中6名已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的涉案人员变更为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二、公安机关对查明的涉案资产及追缴的违法所得资金,已依法采取了查封、冻结、扣押措施,并将继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全力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利益。 三、公安机关敦促参与善雄慈航公司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缴工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缴非法所得、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于不主动投案自首、不积极退赃退赔的涉案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四、请广大集资参与人保持理性,依法表达诉求,不传谣、不信谣,不参与非法聚集活动。 五、为维护自身权益,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于2021年3月6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相关合同、收款收据、借据借条、转款凭证等与案件相关的资料原件、复印件,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全程佩戴好防护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扫描四川天府健康码。 合同签订地在我市,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为我市高新区、自流井区、大安区、贡井区、沿滩区或户籍地在自贡市外的集资参与人,请前往大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合同签订地在我市,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在我市荣县、富顺县的集资参与人,请前往所在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登记。 报案地址及电话: 大安分局经侦大队: 自贡市大安区北环路三段15号大安分局经侦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3-4703214 荣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二段356号荣县公安局六楼611室 联系电话:0813-4703638 富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富顺县东湖街道南环路493号富顺县公安局二楼211室 联系电话:0813-4703725 自贡市公安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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