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论坛

查看: 32649|回复: 0

[法律咨询] 「自贡市2020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之十 因疫情取消婚礼退定金被拒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3-15 08: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贡网记者 欧亚非2020年年初,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严禁举办、承办群体性聚餐活动,市民李先生的婚礼遂即取消。1月27日,李先生与某婚庆公司联系,告知婚礼取消事宜,并希望能退还预付的5000元定金,婚庆公司方拒绝退还。同年2月3日,李先生向贡井区消委会投诉,要求婚庆公司退还定金。贡井区消委会提出,因疫情原因取消合同,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着“互谅互让、共担损失”原则,除去前期购买鲜花、礼炮、展板和喷塑新人照片等费用,建议婚庆公司退回2500元定金的调解意见。但婚庆公司拒不答应,调解失败。随后,贡井区消委会启动与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由于疫情原因,法院暂停当面受理诉讼,最后通过远程网络云调解,达成和解协议:鉴于婚庆公司为准备李先生的婚礼已实际花费约2500元,故婚庆公司同意退还李先生定金2500元。市消委会案例评析:本案中的情形符合当时《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李先生因疫情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终止婚宴合同,不适用“定金”罚则。该婚庆公司为准备其婚庆已花费约2500元,退还消费者2500元符合法律规定。此案也是全市首例“非接触式诉讼”,为后来特殊时期的投诉纠纷化解提供了范本。 编辑:廖凌责任编辑:陈翠

来源:自贡网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自贡论坛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全站链接: 工程造价 币安下载

QQ|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小黑屋|举报中心|手机APP|自贡BBS ( 蜀ICP备12031032号-2 )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002号

GMT+8, 2025-6-18 01:50 , Processed in 0.045459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