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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自流井五星街街道等区域小家禽畜屠宰交易和宰杀经营活动将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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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6 16: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24日,在自贡市自流井区灯杆坝农贸市场,市民在这里进进出出购买蔬菜肉类等生活用品。前不久,自流井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特定区域小家禽畜屠宰交易规范管理的通告》,自5月1日起,将在特定区域内全面禁止除兔类以外的小家禽畜活体交易和宰杀经营活动。

《通告》规定,5月1日起,在自流井区特定区域内农贸市场、超市、门店以及各类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等全面禁止除兔类以外的小家禽畜活体交易和宰杀经营活动,实行集中屠宰、驻场检疫、冷链配送、白条上市,禽畜产品必须出具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加施一次性合格标识;规范兔类屠宰交易管理,鼓励集中屠宰,从事活兔交易和宰杀经营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实行隔离宰杀(销售区、宰杀区和消费者之间实施物理隔离)的“三分离”。

据悉,《通告》所称的小家禽畜是指除兔类以外的鸡、鸭、鹅等供食用的活禽活畜;小家禽畜产品是指未经加工的小家禽畜类胴体、肉、脏器等。区域实施范围为五星街街道、东兴寺街道、新街街道、郭家坳街道全域,舒坪街道所辖舒家垇社区、丹阳社区,统称为“特定区域”。

《通告》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自流井区特定区域内从事除兔类以外的小家禽畜活体交易及宰杀经营活动;不得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以及不遵守自流井区特定区域小家禽畜屠宰交易规范管理其他措施要求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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