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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法院执行局秉承善意执行理念,以“放水养鱼”方式成功执行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案。
去年9月,申请人虞某等5人因自贡市某医院未履行支付24万元劳动报酬的义务,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自流井区法院执行局与被执行人经过两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执行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通过排查,执行干警发现该医院目前仍在经营,遂向自贡市医保事务中心等相关部门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医保资金24万余元。医保资金被冻结后,该医院相关负责人提出,希望法院能够解除对其医保资金的执行措施。自流井区法院综合考虑申请人胜诉权益和医院未来经营发展,决定“放水养鱼”,以“放”促“养”,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负面影响,最终确定提取其医保资金的30%,并对其医疗设备采取“软查封”,让医院能够继续经营盈利,促成案件当事人实现双赢。
据悉,该措施实施以来,今年1月至5月,医保事务中心共计扣留被执行人医保资金16万余元。虞某等人诉医院劳动报酬纠纷案预计能在2021年底前全部执行完毕。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自流井区法院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始终秉承善意执行与文明执行的理念,不仅解决好群众“急盼难愁”问题,同时助力民营企业“爬坡过坎”,实现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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