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9日|星期五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从2021年7月12日起实施公安交管6项便民措施。
一起看看公安交管6项
便民措施实施细则吧
实行车辆异地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在绵阳、 自贡、攀枝花、南充、广安等5个市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登记持身份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省内异地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进一步减少省内异地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机动车业务手续,便利机动车所有人“就近办”,促进我省汽车产业发展。
试行在人民法院设立本辖区机动车查封、解封公安交管业务窗口,由原来的法院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改为在人民法院设立的公安交管业务窗口 “一站式”办结,既方便人民法院及时执行判决,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设立机动车行驶证和号牌补、换领公安交管业务窗口,解决机动车行驶证或号牌遗失、损毁等原因影响及时检验、无法完成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问题,方便机动车所有人“快捷”申领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在业务量较大的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机动车抵押登记、解除抵押登记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实现机动车抵押和解除抵押登记“一站办”“快捷办”,便利群众“一站”完成车辆贷款和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业务,减少往返次数,促进金融市场和二手车流通,为我省金融业务市场和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拓展便捷服务渠道。
在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设立本辖区机动车注销登记公安交管业务窗口,实现群众将报废机动车交回收企业后,可“一站式”完成注销登记。无需机动车所有人和回收企业多次往返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大幅降低回收企业经营成本,既大幅降低回收企业经营成本,又节省群众时间成本。
以上6项新措施将于 7月12日起正式在全省实施 我们将坚持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 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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