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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运输部拟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作出修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此次发布的文件,对于无证网约车司机的处罚力度有所降低。为何降低罚款额度?将带来哪些影响?
与现有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比,修改后的条款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情形,处罚额度有所降低。其中,对于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罚款,从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改为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对于这样的变化,有网约车司机表示,“就罚200元,到顶2000元,管理处罚力度我觉得太轻了,这样一来对我们这些有证的规范经营的不太公平。”
同时,修改后的版本删除了关于未携带相关证件、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方面处罚的表述,对相关违规行为,拟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3号)来执行。这意味着,若网约车驾驶员有甩客、绕道等行为,相关处罚会加重。
吴律师:此次修改是要细化不同违法行为的处罚情况
吴律师表示,修改后,明确了不同违法事项的处罚规则,将根据驾驶员违法程度不同执行不同的处罚,体现了行政执法的人性化,这也有利于规范网约车行业秩序,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并指出,有些网约车平台为吸引更多司机加入,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在注册时并不需要司机提供“双证”,在日常派单时也没提示司机“双证”的重要性,应该加大相应的监管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网约车的出现和发展,满足了很多人的就业以及出行需求,他建议,监管部门应该细化、放宽从业驾驶员条件,各地应根据情况不同,避免出现一些难以实现的硬性准入条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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