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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人注意!12月1日起全面整治电动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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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0 16: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到出行的交通工具
一定少不了电动摩托车
环保又不易堵车
富顺人注意!12月1日起全面整治电动摩托车!-1.gif
喜欢骑电动车的小伙伴
注意了!
2021年12月1日起
富顺公安局交警大队
将正式对未上牌的电动摩托车
进行扣留、收缴
对驾驶人扣分、罚款
对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的驾驶员
进行拘留+罚款的处罚
富顺人注意!12月1日起全面整治电动摩托车!-2.jpg
(图片来源:网络)

具体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小融已为大家整理如下

↓↓↓↓

电动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处罚


(一)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电动摩托车上道路的(已办理注册登记的非标电动除外)处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二)上道路行驶的电动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200元罚款,记12分。

(三)电动摩托车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处罚:扣留车辆、两倍保费。

(四)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处50元罚款,记1分,扣留车辆。

(五)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处50元罚款,记1分,扣留车辆。

(六)电动摩托车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元罚款。

(七)驾驶电动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50元罚款,记2分。

(八)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处100元罚款,记1分。

(九)驾驶电动摩托车逆行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十)驾驶电动摩托车闯红灯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

(十一)电动摩托车未按照规定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的,处50元罚款。

(十二)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实施处罚。

富顺人注意!12月1日起全面整治电动摩托车!-3.gif
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
对他人的人身安全负责
共创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来源:富顺融媒、富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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