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支持村(社区)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应急管理局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四川省村(社区)森林防火奖补办法(试行)》。对35个高火险县(市、区)城市市区以外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社区)进行奖补,最高可获奖补8万元。 据了解,给予奖补的村(社区)应满足森林面积(不含经果林)1500亩以上;组建驻防不少于15人且经过专业培训的火情早期处置队伍(以民兵为主);注册护林员防火期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护,巡护轨迹位于本村(社区)划定的林区巡护路线、范围;注册护林员日均上线率不低于90%;严格执行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十户联保”等制度;防火期内本村(社区)未发生人为森林火灾且相关防灭火工作成绩突出等条件。 具体奖补标准如下:按照森林面积分档确定奖补标准,森林面积在1500亩(含)以上15000亩以下的村(社区)奖补3万元,森林面积在15000亩(含)以上50000亩以下的村(社区)奖补5万元,森林面积50000亩(含)以上的村(社区)奖补8万元。来源:封面新闻 每年防火期结束后,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对所辖村(社区)当年防火工作进行自评,对符合条件的村(社区)按奖补标准对应的面积分档,每档分别按50%的比例向市(州)林草主管部门推荐。经市(州)林草主管部门、省林草局审核后,提出拟奖补的村(社区),征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参与包县联系督导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并进行公示。省林草局会同财政厅按照省级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相关规定下达奖补资金。 奖补资金可按程序安排用于火情早期处置队伍人员的奖励或补助,注册护林员的奖励或补助,林区卡防点等“两点一哨”相关支出,购置早期火情处置的灭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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