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大安公安分局牛佛派出所连续查处两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查获违法行为人张某、罗某梅、曾某愿。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罗某梅于2022年4月30日从浙江省海宁市到自贡市大安区回龙镇大同村家里,回家之后签订了“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承诺书”,2022年5月8日,罗某因故在居家隔离时间未到的情况下,搭乘张某驾驶的车辆外出前往自流井区火车站一带,当日未返回回龙镇居家隔离点,未及时向村、政府报备,违法行为人张某、罗某梅违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违法行为人曾某愿于2022年4月20日从浙江省嘉兴市回到自贡市大安区回龙镇优胜村家里,回家之后签订了“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承诺书”,先后于2022年4月29日晚上和2022年5月1日中午,违法行为人曾某愿离开居家隔离点私自外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目前,违法行为人罗某梅已被法制告诫,张某、曾某愿已被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员参与。所有省外到返和省内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应提前主动报备,自觉管控风险,落实监管措施,履行防疫义务;辖区各单位场所应强化员工管理和人员查验,发现风险立即报告和应急处置;广大居民应管理好自己及家人的健康,邻里守望,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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