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油漆在门口喷涂“欠债还钱” 用水管砸门、贴身跟随滋扰…… 这些常见桥段想必大家经常在影视剧中见到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涉嫌犯罪! 有理变违法,最后被刑拘 ↓↓↓ 近日,大安分局高硐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因暴力讨债导致的非法拘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5月13日,居民项某某到高硐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人殴打,并限制其人身自由。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一组民警询问被害人案发详细情况,一组民警快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并于当晚成功将其抓获归案。 经调查,3月底被害人项某某向犯罪嫌疑人范某某借款3000元,将手机作为抵押。次日,在范某某将手机还给项某某后,项某某要求延期还款。范某某多次催款无果,后经中间朋友撮合,双方约定在北环路公路边把欠钱一事说清楚。在约定地点,范某某手持砍刀,强迫将项某某推上车辆,限制其自由,多次掌掴项某某,并使用言语对项某某进行威胁、恐吓、录像,要求项某某除了归还本金3000元外还要支付因查找其行踪下落等产生的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20000元。 犯罪嫌疑人范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拘禁罪,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大安区公安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这句老话想必大家经常能听到 但是在法治社会 大家讨债也要讲求方式方法 否则不但钱要不回来 自己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就像这次的这个大哥一样得不偿失 广大居民朋友们 如遇债务纠纷 应通过协商、诉讼等 正当途径、合法方式文明解决 非法拘禁、暴力执行 不应是索债手段 也不是维护权益的正当途径 毕竟,法律早已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新增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明确将采取“暴力”或跟踪、骚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债务的行为定为催收非法债务罪,填补了对高利贷整治的立法空白,是规范借贷市场、维护金融秩序的重要举措。 所以说 遇事莫冲动 打架成本高 打赢坐牢、打输住院 哪个代价都不好承受 动武要三思,出手前请必看!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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