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驾驶川CH46**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自贡富顺县东湖大道两路口人行横道处时,该车车头与从右至左横过人行横道的陶某某骑行的川251***标准电动自行车车身左侧相撞,造成车辆受损,陶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陶某某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行经斑马线时
机动车驾驶人
1、行经斑马线应提前减速慢行
2、遇行人、非机动车主动停车让行
3、遇恶劣天气时应加倍提高警惕
骑行车驾驶人
1、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
2、佩戴符合国标的安全头盔
行人
1、在有人行横道信号灯时,行人应该按照“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行进,在没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段上,行人也应该从斑马线上穿过马路。若没有人行横道时,请靠路边行走。2、过马路时,要注意察看来往车辆:先看左边来车,待行至斑马线中间(道路中线)时,须察看右侧来车,在确认没有危险后快速通过。
内容来源:自贡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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