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杨妞花处获悉,日前,她已正式向贵州省高院提交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对人贩子余华英的死刑判决,同时就民事部分增加赔偿数额。
▲杨妞花已正式向贵州省高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9月18日,贵阳市中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就民事部分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妞花、张晓峰、侯通通经济损失各3万元。 该案宣判后,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她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称,上诉原因是“不想死”。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1995年冬天,时年5岁的杨妞花被余华英以2500元拐卖至河北邯郸,并取名为李素燕。从小记得自己被拐经历的杨妞花,自2012年开始寻亲。2021年5月,杨妞花通过网络成功寻找到贵州织金县的家,但得知父母在她被拐后因为自责和伤心过度,早在1997年和1998年双双过世。她在父母坟前发誓,一定要抓到人贩子。
▲杨妞花在母亲坟前泣不成声。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通过报案并提供线索,贵州警方于2020年6月底成功将人贩子余华英抓获。经调查,余华英曾化名张芸,2004年因拐卖2名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经减刑后于2009年刑满释放。再次落网后余华英供述,1993年至1996年间她曾作案8起,拐卖杨妞花等11名儿童,目的地大多是河北邯郸,被拐卖的儿童中甚至包括其亲生儿子。 2023年9月18日,余华英被法院判处死刑。贵阳中院认为,被告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 得知余华英上诉的消息后,杨妞花表示也将上诉。 杨妞花的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显示,一审认定余华英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恳请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死刑判决;民事部分,一审法院判决余华英赔偿李素燕(杨妞花)3万元的经济损失,认定数额太少,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支持李素燕一审的诉讼请求,并支持精神损失赔偿。 9月22日,杨妞花在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上签字后,代理律师王文广就将其邮寄给贵州省高院。25日下午,王文广律师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快递显示刑附民上诉状已被法院签收。 上游新闻记者 李文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