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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被他人引诱卖淫 法院:监护人到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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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1 23: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10月30日,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获悉,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告人郑某犯强制猥亵罪,组织淫秽表演罪,引诱、介绍卖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未成年人小文(化名)的父母离异,其母亲作为监护人,疏于对小文的教育和监管,致使其遭受不法侵害,为促进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维护未成人合法权益,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监护人下达了一道特别的通知:责令接受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被他人引诱卖淫 法院:监护人到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导-1.png

经过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导后,这位母亲表示,今后将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品行和习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法官提醒,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离不开司法的保驾护航。在线家庭教育指导是人民法院参与家庭教育治理、改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环境的重要方式。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坚持严惩与严防双管齐下,坚持主动与联动齐头并进,指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传播正确家庭教育理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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