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重庆的陈女士称其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患病女儿的视频和照片,被一博主盗用、搬运到另一社交平台,以此博取流量并牟利。
陈女士女儿的病历↑(来源:新京报)
一张照片15元,已卖出400多张
据陈女士提供的截图显示,该博主在其账号主页中多次发布陈女士女儿慧慧的视频。该博主还以“筹集医疗费”的名义在其主页店铺中,上架了“小时候慧慧可爱照片”的商品链接,售价为15元,已卖出400多单。
来源:红星新闻
据了解,陈女士女儿慧慧今年10岁,2021年在贵州遵义意外从三楼坠下,做了开颅手术,后被诊断为继发性癫痫。
“我处在水深火热当中,都没用女儿的照片在网络上卖钱!”陈女士说:“他竟然干这种没有良心的事!他应该对此负责,否则以后每个人都可以干这样没有良心的事,这是作为妈妈绝对不允许的。”
涉事账号已被封禁
陈女士告诉媒体,进行投诉后平台将该账号封禁,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她又发现了这个账号,属地仍为山东,随后陈女士报警。警察建议陈女士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进行处理,陈女士欲通过民事诉讼手段进行维权但无法获得涉事账号的基本信息,维权无果。
1月10日,媒体致电涉事平台,工作人员回应称,接到用户投诉后,已第一时间对该账号进行处罚。在搜索后发现,目前该账号已被平台封禁。
律师称已涉嫌诈骗
事件曝光后,网友义愤填膺,“性质恶劣”、“不能只是封号了事,应严惩不贷”、“不能放过盗用患者照片行骗牟利的人”,那么涉事博主可能承担什么后果呢?
对此,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表示,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除法律规定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以发表、发行、展览等方式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陈女士如果就女儿的肖像权侵权一事向平台投诉,但是未得以反馈,也未及时核实、撤销,造成损失,平台应当与直接上传人构成共同侵权。
其次,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以“自愿”方式将财物交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财物的,如数额较大,涉嫌诈骗罪。在本事件中,直接侵权人发布的事实为明显虚构,有诈骗嫌疑。
来源:红星新闻、新京报、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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