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1日富顺县将举行富顺县端午节龙舟赛活动,为维护赛事期间现场及周边区域的安全,确保赛事顺利进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活动时间段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管制区域内起降、飞行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5年5月31日6时00分起至5月31日13时00分止,对釜江大道东段与北湖南路交汇路口(大转盘)-釜江大道东段(大转盘至黄桷树)-文庙正街-步行街-红旗大桥-东大街一段-南环路-南环路与西禅寺隧道路口-晨光大桥以及活动涉及的文庙景区周边和活动涉及的沱江河道两岸其他道路进行临时管制。 二、禁飞类型 禁飞管制期间,除赛事主办方同意、富顺县公安局审批的表演、媒体进行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外,其余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航拍及放飞信鸽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三、严格履行报备手续 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禁止上述“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涉及活动保障、应急救援、警务执勤等特殊任务飞行的,报富顺县公安局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 截止报备时间:2025年5月30日18时。 报备地址:富顺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 联系人:余警官、钟警官,联系电话:18381318653、19158903290。 报备应提供无人机机型、飞手个人信息等相关材料。 报备的无人机需张贴无人机登记备案标志。 已报备的无人机集中起降点:主会场主席台左侧。 四、依法严打违规飞行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富顺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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