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论坛

查看: 212|回复: 0

[自贡城事] 男子袖口轻触车门碰瓷索2000元 荣县警方快速侦破处以行政拘留12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前天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男子袖口轻触车门碰瓷索2000元 荣县警方快速侦破处以行政拘留12日-1.jpg

李泽熹 自贡融媒记者 王梓薇

仅用袖口轻触车门,便谎称被撞,索要2000元“赔偿”……近日,荣县公安局旭阳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碰瓷敲诈勒索案件,违法行为人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2日。

男子袖口轻触车门碰瓷索2000元 荣县警方快速侦破处以行政拘留12日-2.jpg

10月31日下午,市民刘某应朋友之约前往荣县旭阳镇光明路,抵达后发现朋友未到,便在周边闲逛。当行至光明路与东街交界处时,一辆由郭某某驾驶的小车缓缓驶来,刘某突然萌生“碰瓷”敛财的歪念。他随即走向车辆,在车辆靠近的瞬间,将右手藏于袖口,快速轻挨车门把手后,立即转身拦停车辆。

“你撞到我了!必须送我去医院检查,没几千块钱解决不了!”刘某以强硬语气向司机郭某某施压。面对突如其来的“索赔”,驾驶员郭某某一时慌乱,在刘某的威胁下,通过微信向其转账2000元。

回家后,郭某某越想越可疑,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碰瓷。11月3日,他前往荣县交管大队报案。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后,发现刘某的行为存在明显碰瓷嫌疑,随即依法将案件移交旭阳派出所办理。

旭阳派出所接报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展开调查。通过现场走访、线索排查及监控视频回溯,民警很快锁定了违法行为人刘某的身份信息及活动轨迹,确认其涉嫌敲诈勒索。11月10日,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将刘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刘某对其故意碰瓷敲诈勒索郭某某2000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男子袖口轻触车门碰瓷索2000元 荣县警方快速侦破处以行政拘留12日-3.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荣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涉案款项已依法追缴并返还受害人。

警方郑重提醒:行车记录仪和路面监控是揭穿碰瓷骗局的重要证据,广大车主驾车出行时,务必确保行车记录仪正常工作。若遇到疑似碰瓷情况,切勿慌乱,更不要私下转账妥协,应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主动配合警方调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让碰瓷者无机可乘。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自贡论坛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小黑屋|举报中心|手机APP|自贡BBS ( 蜀ICP备12031032号-2 )|网站地图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002号

GMT+8, 2025-11-15 21:06 , Processed in 0.065128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