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教育厅是否制止四川轻化工大学拆分自贡主校区的师资搬迁到宜宾?
2)是否支持像全国绝大多数异地跨市办学的高校一样仅提供师资扶持宜宾校区?
3)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的建设是否有悖于国家发改委关于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的文件?
4)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的建设是否有悖于今年6月举办的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5)是否支持地级市从邻居兄弟搬迁师资过去创办高等教育?
而四川省教育厅是这样回复的
根据《高等教育法》第37条规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对此,网友们的评论画风是这样的:
gkkkkkkky : 教育厅这么回复感觉也好惨哈哈哈
56765boom : 这个教授的提问写的非常好,简直问出了心声
溪小妹儿觉得,这种事不能总是指责四川省教育厅
没办法啊,按照国家的规定而言
师资教学问题实际上都是
各个高校法定办学自主权
所以理工学院的师资撤走也是无奈之余啊
学校前身是1965年建立的华东化工学院(现华东理工大学)西南分院
2003年,四川轻化工学院与自贡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贡高等专科学校和自贡教育学院合并组建四川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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