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燊海森林的物管真是奇葩,开发商赚第一道钱,物业想赚第二道钱,居然跟部分业主签订协议,用现浇(不懂)的方式增加同向客厅阳台到卧室阳台之间空缺的空间,大概5、6平米,总共5000元,且不说钱的问题,这样做安全吗?合法吗?那以后的房子是不是都可以效仿呢?是不是只要和物管签订协议都可以随意改变房屋的外部结构?这样做对于没有拓宽的用户存不存在侵权?(比如影响通透,采光),请有关部门管管吧,不然以后肯定会乱套,安全何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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