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材料 自贡市政府、自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贡市沿滩区政府、自贡市沿滩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贡市消费者协会、自贡市沿滩区消费者协会: 我们是自贡市竣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竣亿投资)承建、销售的卢卡小城购房业主。因在购买卢卡小城商品房所有过程中,竣亿投资售楼部现场无任何公式,沙盘模型也无标记,置业顾问更未提及所售商品房小区内有公租房事宜。未尽到告知义务。还理直气壮归结为政府行为,其公司无需另行告知。以此来转嫁其未尽到告知义务和侵犯购房消费者知情权的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告知义务,没有将影响购房人决定是否购房或以何种价格购房的事实和情况向购房人如实告知,影响到购房人人对该合同整体风险的评估,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律赋予购房人相应的救济权利,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履行重大告知义务时承担严厉的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国家政府为低收入人群和新就业青年投资建设公租房,是大力推进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的大力举措,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同时,给予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质,国家政府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祖灵住房的发展。其政策和出发点是利国利民的,我们也非常的支持和理解。 但是,对于竣亿投资在销售过程中,对于小区配置有公租房一事只字未提,涉嫌故意隐瞒,严重侵害了购房业主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知情权,也未尽到应有的告知义务。此行为造成了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出现误导,侵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法律权益,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不利于社会稳定,使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积极性收到严重挫折,阻碍了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鼓励消费、消费透明的战略方针。我们购房时开发商没有告知我们卢卡小区配置有公租房,假如告知了我们,买或者不买是我们选择的权利。之所以选择了买卢卡,是对开发商广告宣传和对小区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市政配套,特别是“意大利水景园林”的美好憧憬。目前突然证实说小区内5号楼有百余套公租房,使我们一下子对小区的品质,特别是治安环境预期发生了变化。也导致我们对购买卢卡的初憧“为了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有了怀疑。这个事情对我们的心理预期和购房时机已经产生了损害。因为目前购房最佳时机已经失去,全市房价基本都有不同程度上涨。假如当时我们知道了有公租房这个事,也许我们就用最佳的价格重新选择购买别的楼盘了。所以我们要求开发商未尽到告知义务、刻意隐瞒公租房一事给我们业主合理的赔偿。 名词解释 告知义务:基于一般的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法定的附随义务,告知主要发生在合同订立时,一般说来,告知义务的违反通常有两种情形:一是应该告知而没有告知,包括隐瞒和遗漏;一是不真实告知,即误告或错告。 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所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附:维权记事 卢卡小城购房业主 2016年6月27日 (此资料将同时递交以上政府部门、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