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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教育局发布2017年中小学招生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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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6 13: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州)招生工作的通知》《富顺县2017年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现将2017年的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城区小学招生

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将按“户籍就近”的原则招收2017年9月1日前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报名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正住户口内的适龄儿童,于2017年6月28—30日持户口簿和房产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规划的学校报名。

第二批:父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于2017年7月3—14日持居住证明、户口簿、务工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有学位的学校登记报名。

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一)学校安排。今年的随迁子女入学,小学安排在实验小学、城南小学、五府山小学、邓井关小学、东湖小学(含沙湾小学)和共和九年制学校;初中安排在富顺一中、富顺二中、城关中学、共和九年制学校和东湖镇中。

(二)材料要求。居住证明(包含申请人在城区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户口簿、务工证明(包含申请人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城区经商的“营业执照”以及在富顺购买的2017年全年社保发票),家长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有学位的学校登记报名。

(三)凡户籍属东湖小学、沙湾小学、东湖镇中招生范围内的儿童(少年)均不属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范畴。

三、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州)招生

2017年,教育部《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明确规定,“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州)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后,可跨市(州)招生,但招收的学生不超过 1 个班, 56人,对未按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因此,凡是按省教厅规定被市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了的学生,均由招生录取学校持省教厅文件和录取名单到教育局集中办理。

富顺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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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9-15 19: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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