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周嘉 今年4月上旬,市住建局等多部门出台稳楼市新政,明确自贡市将实行分类限额并发放“宜居自贡购房消费券”。近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宜居自贡购房消费券”实施细则》,对发放对象、发放范围、兑付程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根据《实施细则》,此次“宜居自贡购房消费券”的发放对象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网签时间为准),在自贡市中心城区(含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高新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购买新建车库车位的个人或法人组织、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个人或法人组织。 发放范围包括在自贡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建车位车库和新建商业用房。同一套住房和车位车库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贴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在购房补贴政策范围内:通过房票购买以及各类征收拆迁安置房(包括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法拍房。在2024年10月15日以前已经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2024年10月15日以后撤销再重新进行网签的。
《实施细则》还明确: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宅的,按400元/平方米发放等额消费券;购买新建车库车位的,按5000元/个发放等额消费券(车库车位销售额需含2万及2万以上)。同一购买主体购买同一个建筑区划内车库车位,享受财政补贴最高限额2个;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按总金额(不含税金额)的2%发放等额消费券。 就消费者最关心的消费券怎么领?怎么用?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宜居自贡购房消费券”在购房人网签时由系统自动生成。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车位车库及商业用房的购房人,可通过“宜居自贡”微信公众号线上申请;二孩、三孩家庭,公租房租住户或轮候户家庭特定人群及未成年人等,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在财政补贴发放窗口提出兑付申请,即线下申请。申请兑付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消费券金额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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