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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学生就学问题解答
一、中小学新生入学时房产户籍在高新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怎样入学?4月或5月,社事局贴通知到各个社区,直接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学校进行摸底登记,开学前,再按市教育局规定的统一时间正式报名入学。
二、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怎样办理入学?(一)准备材料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2.城区务工单位证明或经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复印件1份);3.暂(租)住地社区出具居住证明。(二)办理时间7月3日—20日,持上述资料到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登记,2017年秋季开学前,社会事业局将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能容纳学生入学的学校。(高新区范围内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有红旗小学、汇兴小学、卫坪中心校、英杰希望学校、20中)
三、中小学新生房产在高新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口不在高新区的怎样入学?对房产在高新区而户籍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参照本解答中第二条所述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入学规定办理,7月3日—20日,提供房产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社事局办理登记,8月,社会事业局将统筹安排到班额相对较小,能容纳学生入学的学校。(高新区范围内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有红旗小学、汇兴小学、卫坪中心校及其村小、英杰希望学校及其村小、20中)
四、入学时户口在高新区,但属“巴户口”的怎样入学?因现在的户口迁入迁出特别灵活,“巴户口”的小孩不属划定的正常招生范围。经证明,确实入学有困难的,可以参照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的入学规定办理,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高新区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高新区范围内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有红旗小学、汇兴小学、卫坪中心校、英杰希望学校、20中)五、动迁户子女入学问题(一)已安置户子女入学对已经入住安置房的动迁户,能提供房产证和户口的届时可直接到所属学校登记报名;不能提供房产证或者户口和房产不一致的,直接到拆迁房屋的街乡社事办登记,街乡社事办统一报表给社事局,社事局8月底统筹安排入学,届时各街乡会通知到每一位家长。(二)未安置户子女入学对还没有领到安置房的动迁户,各街乡社事办统一安排登记造册报社事局,社事局参照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规定统筹安排到高新区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
红旗乡政府联系电话:8115272
板仓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8253638
丹桂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8107876
高峰乡政府联系电话:8236500
学苑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8100347
六、正常转入房产户籍等均符合学校招生范围的,直接联系该学校教务处预登记,等待办理转学,个别校区无法容纳时,由学校报社事局统筹安排转学。
七、咨询电话:8101959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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