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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来自江西省吉安市的养鸭专业户廖某某向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公安分局牛佛派出所报案,称牛佛镇李某向自己订购了价值9万余元的商品鸭2000只。但当廖某某千里迢迢将鸭子运输到牛佛镇卸货以后,被以空车过磅为由带离现场。卸下的鸭子被迅速转卖到成都。李某等人一走了之,拒不支付货款。
江西养鸭户接到四川“大订单”
41岁的廖某是江西省吉安市一位鸭子养殖户。8月6日,他接到一笔来自四川自贡的大单。
大安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4岁,自贡市人)与彭某(男,29岁,泸州市人)、胡某某(男,24岁,湖北省人)事先预谋,由彭某提供销售鸭子的供货商信息来源,李某提供自己的微信号,由胡某某添加受害人廖某某的微信,虚构以7.4元/斤的价格购买成熟商品鸭的交易进行联系。
8月6日,胡某某预付2000元定金后,引诱被害人廖某某于8月7日将成熟商品鸭从江西省吉安市运输到李某在大安区牛佛镇某村的鸭场进行交易。
于是廖某开着大货车带着2000只鸭子长途跋涉1400多公里从江西来到了四川,并将2000只鸭子卸载到鸭场。
随后,李某以要空车过磅为由,将受害人廖某某带离卸货现场拖延时间。
当受害人离开现场后,彭某事先联系好的车辆将成熟商品鸭转运到成都第三方买主的地址。
廖某返回后发现鸭财两空,立即报警求助。
嫌疑人投案追回全部赃款
大安分局接到报案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快侦即破六同步”工作机制,在分局执法管理中心、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的协助下,清晰思路、梳理案件,采取一系列侦查方式,与分局执法部门开展案件性质分析、研判,通过侦查迅速明确了案件犯罪嫌疑人。
明确犯罪嫌疑人后,牛佛派出所围绕嫌疑人的亲属、社会关系施加压力,督促3名嫌疑人主动投案。当日,彭某、李某、胡某某相继到派出所投案自首。随后,民警立即开展审讯工作,3名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彭某、胡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赃款已全部追回并发还受害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8月10日,廖某某在离开四川前专程来到牛佛派出所,送来一面“雷霆出击 破案神速”字样的锦旗表达谢意,民警再三叮嘱廖某以后进行商品交易时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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