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什么
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 你的身边遇见过这样的人吗 失信被执行人被公开了
本院在执行案件中,以下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现将以下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予以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执行线索举报电话:0813-3803592 特此公告 2022年1月18日
此外,沿滩法院还发布信息称:本曝光台所曝光信息仅是截至发稿时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所记载的信息。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后被撤下或有其他变动,请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为准。 按照相关规定
这些人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 将被纳入失信名单 这些失信的企业或个人 将通过限制乘坐飞机、高铁 限制贷款、注册办企业、参加招投标 政府采购甚至考公务员、入伍等 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 多手段的联合惩戒机制 最大限度挤压其活动空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如下情形,可申请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您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上述规定,请联系自贡人民法院,他们会及时将您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诚信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 都应该以诚待人, 不要失信于人! 不然后果会很“严重”
请大家相互转告 来源:沿滩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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