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护它们国家更是明文规定
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可偏偏有这么一些人顶风作案最终自食苦果……近日贡井公安连续侦破两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近日,自贡贡井公安在市局森警支队的指导下,连续侦破两起非法狩猎案。
壹
2021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8日,犯罪嫌疑人万某在网上购买配件自制枪支,采用鸟网捕获、枪支射击等方式,在贡井区龙潭镇幸福村21组附近的河边、山坡竹林非法狩猎鸟类等野生动物。警方收缴疑似“斑鸠”36只、“野鸡”1只、“干鸭子”半只,缴获由射钉枪改装的枪支1支,鸟网1张。
▲查获现场照片
贰
2019年下半年,犯罪嫌疑人邓某飞网购组装气枪的配件,自制高压气枪一把,在2019年12月至2021年11月期间,伙同父亲邓某生,采用电筒照射,气枪射击的方式在贡井区龙潭镇道澄村的竹林和水田内非法狩猎野生鸟类斑鸠、画眉鸟、白嘴鸡、麻雀等。警方收缴疑似斑鸠6只、白嘴鸡1只、画眉鸟1只,缴获高压气枪1支,钢珠2.5千克。
▲查获现场照片
保护野生动物
人人有责怎么能去射杀它们呢?这是触犯法律!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保护野生动物,人与自然共存!关爱野生动物,保护美好家园!来源:自贡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