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1875]网络平台的日趋普及,极大地畅通了人们自由表达的渠道,但同时也给谣言的制造和传播插上“腾飞的翅膀”,穿上“隐形的外衣”。 [size=1.1875]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今天,网上造谣、传谣的成本更低,危害却更高,由此引发的社会恐慌以及扰乱社会秩序的恶劣事件,屡见不鲜。 [size=1.1875]6月4日,自贡市高新区南湖上席旁观光电梯发生一起事故,导致电梯内人员被困,经救援,被困人员全部脱困,无人员受伤。网民李某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发布多段视频,传播有人员伤亡的不实信息,造成不实信息在网上迅速传播,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size=1.1875]
[size=1.1875]该事件在各大媒体平台引发热议 [size=1.1875]一起来看看 [size=1.1875]↓↓↓ [size=1.1875]
[size=1.1875]6月5日,高新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对李某进行传唤,李某对其杜撰并散布谣言,造成社会舆论影响、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高新分局已依法对李某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size=1.1875] [size=1.1875]这些造谣者,有些是因为好玩,有些是因为起哄,甚至有些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网络知名度,就随意在网络上造谣传谣,引起民众恐慌。然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造谣必被惩。 [size=1.1875]造谣传谣究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size=1.1875]《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size=1.187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size=1.1875](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size=1.1875](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size=1.1875](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size=1.1875]《刑法修正案(九)》在现行刑法第291条中增加: [size=1.1875]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size=1.1875]面对谣言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size=1.1875]除了故意发布造谣信息的人以外,很多网民会将这些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转发,善意提醒朋友同事,这些网民虽然在主观上没有恶意,但如果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仍然会被给予相应处罚。 [size=1.1875]在这里提醒广大网民: [size=1.1875]1、要树立文明上网的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造谣; [size=1.1875]2、不轻信网络谣言,不传谣; [size=1.1875]3、遇到似有模板的谣言信息时,善用检索工具; [size=1.1875]4、遇到不确定的信息时,仔细观察细节纰漏、信息来源,可求助科普权威; [size=1.1875]5、遇到谣言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size=1.1875]6、个人合法权益因他人造谣而受侵害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保护自己。 [size=1.1875]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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