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论坛

查看: 7837|回复: 1

自贡市第二波通用消费券来了!分十期进行发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2-6-21 06: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0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第二波“自在盐都·贡享幸福-惠民通用消费券”将于6月24日开始派发第二波通用消费券,将分10期发放至8月31日。

自贡市第二波通用消费券来了!分十期进行发放!-1.jpg

此次活动由自贡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商务局具体承办,相关单位参与。按照统一组织、统一策划、统一标识、统一宣传、统一行动,采用政府补贴,依托银联“云闪付”APP直接领取发放。

敲重点了!

(一)活动时间
6月24日-8月31日,共分十期进行派发。(二)通用消费券面额
分“满50元减20元”“满100元减40元”“满200元减80元”“满300元减100元”四种。(三)领券方式
通用券】进入云闪付APP首页-本地专区-自贡市通用消费券页面,按提示进行领取(需允许云闪付APP使用手机定位在自贡)。同一用户每个领券日限领1张通用消费券(四选一)。(四)派发对象
1.使用对象:“云闪付”注册用户。
2.参与行业:“云闪付”签约的注册在自贡且有线下实体店的商品零售商家和住宿、餐饮商户。(五)领券时间
活动期内每周五9:00:00至23:59:59领券使用有效期为领券后的6*24小时,逾期将无法使用。六、派发规则
(一)结算方式。发放平台按照与实体商户的协议对电子通用消费券使用资金进行结算。消费者按阶段时间点分别申领通用消费券活动卡包,消费者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活动结束时所有未实现消费部分退回原有账户。(二)参与商家要求。参加的商家需要承诺注册地在自贡、保证产品质量、无虚假宣传和变相加价行为、制定优惠让利方案等;如违约,则退出本次活动,列入不诚信名单,退回已核销的通用消费券金额。(三)通用消费券使用。消费者每支付一次,对应核销一张通用消费券。消费者在符合卡包使用条件的商家消费,定位在自贡且付款银行卡的预留手机号为四川本地号码的用户,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核销。通用消费券可与商家其他优惠活动同时享受。(四)商户报名通道。参与商户通过云闪付APP进行报名,由支持企业对报名商户的信息和资格进行审核。来源:自贡网
免责声明:本文由网友发表或转载,不代表自贡论坛观点和立场,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发表于 2022-6-29 08:20:37 自贡论坛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好,抢到100-40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全站链接: 工程造价 币安下载

QQ|关于我们|网站地图|小黑屋|举报中心|手机APP|自贡BBS ( 蜀ICP备12031032号-2 )川公网安备 51030002000002号

GMT+8, 2025-7-2 06:21 , Processed in 0.076883 second(s), 14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6-2021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