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 关于西藏返县人员未履行防疫“个人责任”的 情况通报 姚某丹(女,29岁,富顺县人)、李某(女,24岁,雅安市人)、唐某梅(女,21岁,资阳市人)。2022年10月3日,姚某丹、李某、唐某梅等3人与另外2名同行人员从西藏自驾返回,10月6日凌晨5点左右到达富顺县互助高速卡口,姚某丹等3人下车后逃过“入川即检”卡口查验,擅自步行到达富世街道龙山社区锦绣花乡小区(姚某丹家)。另外2名同行人员驾车到达安岳县。 10月6日晚,富世街道在大数据协查中发现姚某丹为应急黄码,经电话核实,发现李某、唐某梅未履行提前报备义务,姚某丹虽提前向社区报备过,但返县时间提前后未主动与社区沟通,导致报备信息未提交,影响后续管控。3人到家后虽自觉居家,但没能及时进行闭环转运,加大了疫情防控风险。经应急处置,3人已于10月7日凌晨完成集中隔离转运,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根据市、县、街道有关规定,现对姚某丹、李某、唐某梅等3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予以严肃批评、行政告诫和通报曝光。 “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员参与。所有市外到(返)人员,应提前主动报备,自觉管控风险,落实监管措施,履行防疫义务;辖区各单位场所应强化员工管理和人员查验,发现风险立即报告和应急处置;广大市民应保护好自己及家人的健康,邻里守望,相互监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坚持才能胜利,坚持就是胜利。 富顺县人民政府富世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