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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城事] 最高奖励150万元!自贡出台新政推动经济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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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 10: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贡融媒记者 周嘉 欧亚非

3月31日,记者从自贡市商务局获悉,该局与自贡市财政局根据《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研究制定的消费场景创建激励、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三项政策申报指南,已正式印发。消费场景创建激励方面,激励对象包括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新评选的“自在盐都”消费新场景、验收合格成功的市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实施主体,以及创建国省级的“绿色商场”、四川省“老字号”。对符合条件的“自在盐都”消费新场景,给予每个10万元激励;对上述期间验收合格成功的市级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实施主体,给予每个20万元激励;对符合要求的国省级“绿色商场”、四川省老字号,给予每户3万元激励

值得提醒的是,“自在盐都”消费新场景、省级“绿色商场”、四川省老字号为免审即享,无需企业申报。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方面,激励对象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规模和增速达到一定标准的市内商贸企业

自贡将对符合条件的市内商贸企业进行激励,资金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具体激励标准为——

2024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销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5%以上的批发企业,市级财政给予60万元激励

2024年零售额5亿元至10亿元、3亿元至5亿元、1亿元至3亿元,且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零售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5%以上的商贸零售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激励

2024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营业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5%以上的餐饮企业,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激励

2024年通过互联网实现零售额(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以上,且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零售额(或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5%以上的电商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方面,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自贡鼓励商圈、商业综合体、连锁企业、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等转型升级,对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首次达到规模的运营企业,按照销售额(营业收入)分档给予激励。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按其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的销售额(营业收入)分档给予激励。其中:5000万元至1亿元给予100万元激励;1亿元至3亿元给予150万元激励

据悉,目前三项政策均已经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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